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高适·鞭子的诗句(共5句)

高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高适(700年—765年),汉族。字达夫、仲武,景县(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睢阳(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并以建功立业自期。20岁西游长安(今陕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开元20年去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后漫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天宝三载,与李白杜甫岑参同游梁园(今河南商丘),结下亲密友谊,成为文坛佳话。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50岁应举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载,因不忍“鞭挞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长”而辞官,又一次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曾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渤海县侯终散常侍,世称“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终年65岁,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和称“边塞四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