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黄景仁·鞭子的诗句(共1句)

黄景仁的诗词曲代表作

黄景仁(1749年—1783年),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常州府武进县(今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县)人,宋朝黄庭坚后裔,清代诗人。
黄景仁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有诗名,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为求生计开始四方奔波,一生穷困潦倒。乾隆四十六(1781年)被任命为县丞,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病逝。
黄景仁诗负盛名,和王昙并称“二仲”,和洪亮吉并称“二俊”,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集》、《西蠡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