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李虚己·鞭子的诗句(共1句)

李虚己,宋建州建安人,字公受。太宗太平兴国二年进士。累官殿中丞,出知遂州,以能称。真宗称其儒雅循谨,特擢右谏议大夫。历权御史中丞、给事中,知河中府、洪州。迁工部侍郎、知池州,分司南京。喜为,与曾致尧、晏殊唱和,精于格律。卒年六十九。有《雅正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