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辛弃疾·鞭子的诗句(共1句)

辛弃疾的诗词曲代表作
辛弃疾(公元1140年-1207年),南宋爱国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 辛弃疾艺术格多样,以豪放为主,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现存词600多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公元1207年秋,辛弃疾逝世,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