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梅尧臣·鞭子的诗句(共8句)

梅尧臣的诗词曲代表作
梅尧臣,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汉族,宣州宣城(今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北宋著名现实主义人,给事中梅询从子。 梅尧臣初以恩荫补桐城主簿,历镇安军节度判官。于皇祐三年(1051年)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嘉祐五年(1060年)卒,年五十九。 梅尧臣少即能诗,与苏舜钦齐名,时号“苏梅”,又与欧阳修并称“欧梅”。为诗主张写实,反对西昆体,所作力求平淡、含蓄,被誉为宋诗的“开祖师”。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另有《宛陵先生集》及《毛诗小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