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陈维崧·鞭子的诗句(共1句)

陈维崧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维崧(1625—1682年),字其年,号迦陵,江苏宜兴人。明末清初词坛第一人,阳羡词派领袖。明末四公子之一陈贞慧之子。
明熹宗天启五年(1625年),陈维崧出世,幼时便有文名。十七岁应童子试,被阳羡令何明瑞拔童子试第一。与吴兆骞、彭师度同被吴伟业誉为“江左三凤”。与吴绮、章藻功称“骈体三家”。明亡后,科举不第。弟弟陈宗石入赘于商丘侯方域家,陈维崧亦寓居商丘,与弟同居。顺治十五年(1658年)十一,陈维崧访冒襄,在水绘庵中的深翠房读书,冒襄派徐紫郎)伴读。
康熙元年(1662年),陈维崧至扬州与王士祯、张养重等修禊红桥。康熙十八年(1679年),举博学鸿词科,授官翰林院检讨。卒于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享年五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