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王昌麟·鞭子的诗句(共1句)

王昌麟(1862年~1918年),别名正豫,字瑞徵,街乡人。他敏慧过人,5岁其父授之以书,渐长即能赋作对。6岁丧父,家境日衰,其母张氏,尽售其田,以偿债所余,佃田耕作。王昌麟为人耿介,不苟取与,处世以诚,待人以礼,飘泊一生,才未竟用。民国7年(1918年)12病逝,终年57岁。其遗著有《周官通释》《文学通论》(一名国文讲义)《晴翠房文集》《惜斋文录》等共19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