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王恭·鞭子的诗句(共2句)

王恭(1343-? ),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

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台清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