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林逋·鞭子的诗句(共1句)

林逋的诗词曲代表作

林逋(967一1028),字君复,又称和靖先生,汉族,浙江大里黄贤村(今奉化市裘村镇黄贤村)人,一说杭州钱塘人,北宋著名人。
幼时刻苦好学,通晓经史百家。书载性孤高自好,喜恬淡,勿趋荣利。长大后,曾漫游江淮间,后隐居杭州西湖,结庐孤。常驾小舟遍游西湖诸寺庙,与高僧诗友相往还。每逢客至,叫门童子纵鹤放飞,林逋见鹤必棹舟归来。作诗随就随弃,从不留存。1028年(天圣六年)卒。其侄林彰(朝散大夫)、林彬(盈州令)同至杭州,治丧尽礼。宋仁宗赐谥“和靖先生”。
林逋隐居西湖孤山,终生不仕不娶,惟喜植梅养鹤,自谓 “以梅为妻,以鹤为子”,人称“梅妻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