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何景明·鞭子的诗句(共1句)

何景明的诗词曲代表作

何景明(1483年8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人,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并任内阁。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
何景明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取法汉唐,一些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