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李东阳·鞭子的诗句(共3句)

李东阳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东阳生于正统十二年六九日,卒于正德十一年七月二十日(1447年7月21日-1516年8月17日),字宾之,号西涯。祖籍湖广长沙府陵,因家族世代为行伍出身,入京师戍守,属金吾左卫籍。
李东阳八岁时以神童入顺天府学,天顺六年中举,天顺八年举二甲进士第一,授庶吉士,官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充东宫讲官,弘治八年以礼部右侍郎、侍读学士入直文渊阁,预机务。立朝五十年,柄国十八载,清节不渝。官至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死后赠太师,谥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