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王存·鞭子的诗句(共1句)

王存(1023—1101)宋润州丹阳人,字正仲。仁宗庆历六年进士。修洁自重,为欧阳修、吕公著、赵概所知。英宗朝,历太常礼院。素与王安石交厚,神宗熙宁中安石执政,论事不合,即不来往。元丰初除国史编修官、修起居注,累迁知开封府。哲宗朝,历尚书右、左丞,吏部尚书。时朋党论炽,存进言恐滥及善人,忤任事者,出知杭州。以右正议大夫致仕。参与编著《元丰九域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