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方孝孺·鞭子的诗句(共1句)

方孝孺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孝孺(1357-1402年),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上方村人,明代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 方孝孺刚直不阿、孤忠赴难、不屈而死,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十族”的人。鲁迅先生曾在《为了忘却的纪念》里以他为典故来形容柔石,认为方孝孺是一个比较迂(即耿直单纯,非贬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