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皮日休·鞭子的诗句(共3句)

皮日休的诗词曲代表作
皮日休(约838—约883),晚唐文学家。字袭美,一字逸少,汉族,复州竟陵(今湖北天门)人。曾居住在鹿门,自号鹿门子,又号间气布衣、醉吟先生、醉士等。 皮日休是晚唐著名人、文学家,与陆龟蒙齐名,世称"皮陆"。咸通八年(867)进士及第,在唐时历任苏州军事判官(《吴越备史》)、著作佐郎、太常博士、毗陵副使。后参加黄巢起义,或言“陷巢贼中”(《唐才子传》),任翰林学士,起义失败后不知所终。 皮日休诗文兼有奇朴二态,且多为同情民间疾苦之作,被鲁迅赞誉为唐末“一塌糊涂的泥塘里的光彩和锋芒”。《新唐书·艺文志》录有《皮日休集》、《皮子》、《皮氏鹿门家钞》多部,皮日休是唐代著名文学家,对于社会民生有深刻的洞察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