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何乔新·鞭子的诗句(共1句)

何乔新(1427年-1502年)字廷秀,号椒丘,又号天苗。江西广昌旴江镇人,何文渊第三子。明代大臣。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后拜刑部侍郎。孝宗嗣位,万安、刘吉等忌乔新刚正,出为南京刑部尚书。未几,复代杜铭为刑部尚书。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正,吏部尚书王恕举荐为刑部尚书,弘治四年八月(1491年)辞官归里,辞官后杜门著述。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503年1月19日)卒,年七十六岁。正德十一年(1516年),追赠太子太保,次年追谥文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