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李覯·鞭子的诗句(共1句)

李覯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号盱江先生,北宋建昌军南城(今江西抚州资溪县高阜镇)人,是中国北宋时期一位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改革家。
他生当北宋中期“积贫积弱”之世,虽出身寒微,但能刻苦自励、奋发向学、勤于著述,以求安国济民。他俊辩能文,举茂才异等不中,讲学自给,来学者常数十百人。李觏博学通识,尤长于礼。他不拘泥于汉、唐诸儒的旧说,敢于抒发己见,推理经义,成为“一时儒宗”。今存《直讲李先生文集》三十七卷,有《外集》三卷附后。
为纪念李觏,资溪县建有泰伯公园,塑有李觏雕像,李觏纪念馆正在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