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子简介

鞭,汉语一级字,形声字,部首为“革”,读音biān,本义指皮制的鞭。其字形由“革”与“便”组合而成,《说文解字》释作“驱也”,兼具名词(鞭)与动词(鞭打)的双重属性。

作为名动相因的典型汉字,名词用法见于《左传》“虽鞭之长,不及腹”,指驱马器具;动词用法如“助之鞭之”表驱打动作。语义衍生出古代铁制兵器(钢鞭)、细长物体(教鞭)及成串爆竹(鞭炮)等含义。篆书定型后结构稳定,隶变延续其基本形态,历代文献均沿用此字。

该字源流可溯至西周金文,战国时期异体字形增多,如《说文》古文所载部分变体。隶变后结构固定,收录于《康熙字典》等字书,粤语、闽南语等方言仍保留古音特征,异体字“鞕”“㵪”见于南朝注疏。

叶适·鞭子的诗句(共1句)

叶适的诗词曲代表作

叶适(1150年5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生于瑞安,后居于永嘉水心村,世称水心先生。
淳熙五年(1178年),叶适中榜眼。历仕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历官平江府观察推官、太学博士、尚书左选郎、国子司业、知泉州、兵部侍郎等职,曾参与策划“绍熙内禅”。
叶适对外力主抗金,反对和议。但在权相韩侂胄谋划北伐时提出异议,被改授权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叶适不肯为北伐草诏。其后又建议防江,但韩侂胄仍不采纳。开禧北伐失败后,叶适出任沿江制置使等职,节制江北诸州。因军政措置得宜,曾屡挫敌军锋锐。累迁至江淮制置使,曾上堡坞之议,实行屯田,均有利于巩固边防。韩侂胄被诛后,叶适以“附韩侂胄用兵”罪名被弹劾,夺职奉祠长达十三年。
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
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