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简介

立春,又名正节、岁节、改岁、岁旦、打春等,为二十四节气之首。当太阳到达黄经315°时为立春,于每年公历2月3-5日交节。立,是“开始”之意;春,代表着温暖、生长。

立春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在传统观念中,立春有吉祥的涵义。标志着万物闭藏的冬季已过去,开始进入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自然界,立春最显著的特点是万物开始有复苏的迹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南北跨度大,各地自然节律不一,在中国的北回归线(黄赤交角)及其以南一带,可明显感觉到早春的气息,而部分地区来讲只是入春天的前奏,万物尚未复苏,还处于万物闭藏的冬天

二十四节气最初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当北斗七星的斗柄指向寅位时为立春。干支纪元,以寅月为春正、立春为岁首。自秦代以来,中国就一直以立春作为孟春时节的开始。立春在古代是重要的祭祀节日,也是劝农备耕的重要时节,后逐渐演变为流传千年的各种民俗:包括演春、迎春、打春、咬春等。

潘希曾·关于立春的古诗(共2首)

  • 1.《腊月二十五日立春途中作明朝·潘希曾涉世艰关懒著鞭,催人节物苦推迁。冬归不待一年尽,春到仍争五日先。綵仗土牛何处击,青丝纤手若为传。阴崖穷谷还生意,惟愿东风揽化权。
  • 2.《辛卯立春日即事明朝·潘希曾共喜新年见立春,雪花呈瑞复兹辰。雪梢半著交加重,麦陇平铺顷刻匀。吟对物华川上兴,饮开涓滴病馀身。二毛错遣侵双鬓,欲谢尘缘葆我真。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