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冠简介

衣冠(yī guān),汉语词语,原指古代士大夫阶层的服饰,后泛指传统服饰、士族阶层及礼教文化。其本义为衣服与礼帽的组合,引申为仪表规范、缙绅代称及文明象征,常见于古代文献如《管子·形势》“衣冠正则臣下肃”。

该词内涵可分为三层:一指衣物与礼帽的实体组合(如“衣冠不整”);二指士大夫阶层(如“衣冠之弟”);三喻礼教制度(如“衣冠文物”)。历代衣冠制度与礼制紧密关联,如周代“五礼”对应祭服、朝服,汉代完善深衣制,唐代发展袍衫,宋明形成首服、体衣等完整体系。

衣冠作为华夏服饰核心,自周代起逐渐制度化。周代确立冕服体系,汉代深衣成为主流,唐代通裁袍衫普及,宋明细化首服、足衣等规范,并保留冕服古制。其形制主要分上衣下裳、深衣、襦裙三类,兼具礼制功能与实用价值。

曾巩·衣冠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