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简介

,汉语词语,读音为gū jiǔ,指从市集购买或贩卖酒的行为,兼具“买酒”与“卖酒”双重含义。该词最早见于《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的记载,表明其作为市售酒类的原始定义。

其内涵随语境变化:动词用法既可指向消费者购酒(如元稹“泥他沽酒拔金钗”),亦指酒业经营(如《盐铁论》“屠沽”代指酒肆行业)。衍生词“沽酒当垆”既描绘古代酒店储酒贩卖的职业场景,又被引申为名士隐逸的文化意象。该词通过《水浒传》《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的沽酒场景,成为刻市井生活的重要元素。

该词自先秦典籍沿用至明清文学,唐宋诗词(如韩愈白居易作品)及元杂剧(如《倩女离魂》)均扩展其文学表达功能。部分方言如连城客家话仍保留“沽酒”表“买酒”的古义,印证其语言活态传承。

郑燮·沽酒的诗句(共1句)

【生卒】:1693—1765
【介绍】: 清江苏兴化人,字克柔,号板桥。乾隆元年进士。历官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赈饥民忤大吏,乞疾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卖画,为“扬州八怪”之一。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人称三绝,亦工词。尤擅写兰竹,格劲峭。又用隶体参入行楷,自称“六分半书”。有《板桥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