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简介

,汉语词语,读音为gū jiǔ,指从市集购买或贩卖酒的行为,兼具“买酒”与“卖酒”双重含义。该词最早见于《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的记载,表明其作为市售酒类的原始定义。

其内涵随语境变化:动词用法既可指向消费者购酒(如元稹“泥他沽酒拔金钗”),亦指酒业经营(如《盐铁论》“屠沽”代指酒肆行业)。衍生词“沽酒当垆”既描绘古代酒店储酒贩卖的职业场景,又被引申为名士隐逸的文化意象。该词通过《水浒传》《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的沽酒场景,成为刻市井生活的重要元素。

该词自先秦典籍沿用至明清文学,唐宋诗词(如韩愈白居易作品)及元杂剧(如《倩女离魂》)均扩展其文学表达功能。部分方言如连城客家话仍保留“沽酒”表“买酒”的古义,印证其语言活态传承。

袁说友·沽酒的诗句(共1句)

袁说友(一一四○~一二○四),字起岩,号东塘居士,福建建安(今福建建瓯)人。侨居湖州。宋绍兴九年(1139年)生。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调溧阳簿。淳熙四年(1177年),任秘书丞兼权左司郎官,后调任池州、知临安府。累任太府少卿、户部侍郎、文安阁学士、吏部尚书。宁宗嘉泰二年(1202年)以吏部尚书进同知枢密院,三年(1203年),拜参知政事(位同副宰相,正二品)。(《闽书》第2831页有传。另《中国人名大辞典》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