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简介

,汉语词语,读音为gū jiǔ,指从市集购买或贩卖酒的行为,兼具“买酒”与“卖酒”双重含义。该词最早见于《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的记载,表明其作为市售酒类的原始定义。

其内涵随语境变化:动词用法既可指向消费者购酒(如元稹“泥他沽酒拔金钗”),亦指酒业经营(如《盐铁论》“屠沽”代指酒肆行业)。衍生词“沽酒当垆”既描绘古代酒店储酒贩卖的职业场景,又被引申为名士隐逸的文化意象。该词通过《水浒传》《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的沽酒场景,成为刻市井生活的重要元素。

该词自先秦典籍沿用至明清文学,唐宋诗词(如韩愈白居易作品)及元杂剧(如《倩女离魂》)均扩展其文学表达功能。部分方言如连城客家话仍保留“沽酒”表“买酒”的古义,印证其语言活态传承。

李觏·沽酒的诗句(共1句)

李觏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号盱江先生,北宋建昌军南城(今江西抚州资溪县高阜镇)人,是中国北宋时期一位重要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改革家。
他生当北宋中期“积贫积弱”之世,虽出身寒微,但能刻苦自励、奋发向学、勤于著述,以求安国济民。他俊辩能文,举茂才异等不中,讲学自给,来学者常数十百人。李觏博学通识,尤长于礼。他不拘泥于汉、唐诸儒的旧说,敢于抒发己见,推理经义,成为 “一时儒宗”。今存《直讲李先生文集》三十七卷,有《外集》三卷附后。
为纪念李觏,资溪县建有泰伯公园,塑有李觏雕像,李觏纪念馆正在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