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简介

,汉语词语,读音为gū jiǔ,指从市集购买或贩卖酒的行为,兼具“买酒”与“卖酒”双重含义。该词最早见于《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的记载,表明其作为市售酒类的原始定义。

其内涵随语境变化:动词用法既可指向消费者购酒(如元稹“泥他沽酒拔金钗”),亦指酒业经营(如《盐铁论》“屠沽”代指酒肆行业)。衍生词“沽酒当垆”既描绘古代酒店储酒贩卖的职业场景,又被引申为名士隐逸的文化意象。该词通过《水浒传》《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的沽酒场景,成为刻市井生活的重要元素。

该词自先秦典籍沿用至明清文学,唐宋诗词(如韩愈白居易作品)及元杂剧(如《倩女离魂》)均扩展其文学表达功能。部分方言如连城客家话仍保留“沽酒”表“买酒”的古义,印证其语言活态传承。

贺知章·沽酒的诗句(共1句)

贺知章的诗词曲代表作
贺知章(公元659年-744年),字季真,晚年自号四明狂客,汉族,唐朝越州永兴(今浙江省萧市)人,少时就以诗文知名。唐武后(武则天)证圣元年(695)中乙未科状元,授予国子四门博士,迁太常博士。后历任礼部侍郎、秘书监、太子宾客等职。为人旷达不羁,有“清谈流”之誉,晚年尤纵,自号“四明狂客”、“秘书外监”。八十六岁告老还乡,旋逝。属于盛唐前期诗人,又是著名书法家。作品大多散佚,现仅存二十首。
贺知章诗文以绝句见长,除祭神乐章、应制诗外,其写景、抒怀之作格独特,清新潇洒,著名的《咏柳》、《回乡偶书》两首脍炙人口,千古传诵,作品大多散佚,今尚存录入《全唐诗》共19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