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酒简介

,汉语词语,读音为gū jiǔ,指从市集购买或贩卖酒的行为,兼具“买酒”与“卖酒”双重含义。该词最早见于《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的记载,表明其作为市售酒类的原始定义。

其内涵随语境变化:动词用法既可指向消费者购酒(如元稹“泥他沽酒拔金钗”),亦指酒业经营(如《盐铁论》“屠沽”代指酒肆行业)。衍生词“沽酒当垆”既描绘古代酒店储酒贩卖的职业场景,又被引申为名士隐逸的文化意象。该词通过《水浒传》《东周列国志》等小说中的沽酒场景,成为刻市井生活的重要元素。

该词自先秦典籍沿用至明清文学,唐宋诗词(如韩愈白居易作品)及元杂剧(如《倩女离魂》)均扩展其文学表达功能。部分方言如连城客家话仍保留“沽酒”表“买酒”的古义,印证其语言活态传承。

辛弃疾·沽酒的诗句(共2句)

辛弃疾的诗词曲代表作
辛弃疾(公元1140年-1207年),南宋爱国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 辛弃疾艺术格多样,以豪放为主,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现存词600多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公元1207年秋,辛弃疾逝世,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