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简介

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方孝孺·干戈的诗句(共2句)

方孝孺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孝孺(1357-1402年),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上方村人,明代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 方孝孺刚直不阿、孤忠赴难、不屈而死,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十族”的人。鲁迅先生曾在《为了忘却的纪念》里以他为典故来形容柔石,认为方孝孺是一个比较迂(即耿直单纯,非贬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