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诗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该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项斯(唐约公元八三六年前后在世),字子迁,晚唐著名诗人,台州府乐安县(今浙江仙居)人。因受国子祭酒杨敬之的赏识而声名鹊起,诗达长安,于会昌四年擢进士第,官终丹徒尉,卒于任所。项斯是台州第一位进士,也是台州第一位走向全国的诗人。他的诗在《全唐诗》中就收录了一卷计88首,被列为唐朝百家之一。项斯著有诗集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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