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简介

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陈长方·干戈的诗句(共1句)

陈长方,(1108—1148)宋福州长乐人,字齐之。人称唯室先生。陈侁子。高宗绍兴八年进士。为江阴军学教授,寓吴中,师从王蘋,隐居乡里,闭户研究经史,以教学者。其学主直指以开人心,使学者归于自得。有《步里客谈》、《尚书传》、《春秋传》、《礼记传》、《两汉论》、《唐论》、《唯室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