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诗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该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唐代诗人。邵阳(今属湖南)人。生卒年、字号不详(约840—?),十分爱好游历。咸通中,举进士不第,滞留长安。咸通十二年(871),路岩为剑南西川节度使,召为掌书记。乾符元年(874),复为剑南西川节度使高骈掌书记。乾符五年,高骈徙荆南节度使,又从赴荆南,后终老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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