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简介

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汪元量·干戈的诗句(共2句)

汪元量(1241~1317年后),南宋末诗人、词人、宫廷琴师。字大有,号水,亦自号水子、楚狂、江南倦客,钱塘(今浙江杭州)人。
咸淳(1265年~1274年)进士。南宋度宗时以晓音律、善鼓琴供奉内廷。元军下临安,随南宋恭帝及后妃北上。留大都,侍奉帝后。时文天祥因抗元被俘,囚禁狱中,汪元量不顾个人安危,常去探望,两人以诗唱和,互相激励,结下了深厚情谊。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得元世祖许可,出家为道士,离开大都还江南,暗中结交抗元志士,在浙、赣一带鼓动反元,图谋恢复宋室江。与民族志士谢翱来往甚密。谢翱曾作《续操琴·哀江南》,歌颂其抗元活动。晚年退居杭州,为道士以终。

汪元量在诗歌的创作上有很深的造诣,其诗大多为记亡国之戚、去国之苦而作,在后世有“宋亡之诗史”之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道:“其诗多慷慨悲歌,有故宫离黍之感,于宋末之事,皆可据以征信。”有《湖山类稿》五卷、《水云集》一卷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