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诗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该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李百药(564年—648年),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深县)人,唐朝史学家、诗人。其父李德林曾任隋内史令,预修国史,撰有《齐史》。隋文帝时百药仕太子舍人、东宫学士。隋炀帝时仕桂州司马职,迁建安郡丞。后归唐,拜中书舍人、礼部侍郎、散骑常侍。人品耿直,曾直言上谏唐太宗取消诸侯,为太宗采纳。曾受命修订五礼、律令。另外,据《安平县志》载:李百药及家族墓地遗址在今河北省安平县程油子乡寺店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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