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汉语词汇,原指古代两种兵器,“干”为盾,“戈”为矛状进攻武器,后通称兵器,并引申指战争、武力及武舞。
其内涵包括四类:兵器统称、战争代称、兵士象征及古代武舞名称。相关成语如“化干戈为玉帛”喻战转和,“大动干戈”指大举用兵或行事夸张,常见于诗文典故。历代文献如《盐铁论》《抱朴子》及杜甫、王安石等作品均以“干戈”为战争意象。
该词源自先秦军事文化,商周时期已广泛使用。《诗经》《礼记》记载其作为兵器与武舞的用途,汉代后逐渐成为文学中的战争符号,唐宋诗词及明清小说中频繁出现,强化其文化意义。
李咸用,唐,生卒年不详。族望陇西(今甘肃临洮)。习儒业,久不第,曾应辟为推官。因唐末乱离,仕途不达,遂寓居庐山等地。生平事迹散见宋杨万里《唐李推官披沙集序》、《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唐才子传》卷一〇《殷文圭》附。咸用工诗,尤擅乐府、律诗。所作多忧乱失意之词。为善写“征人凄苦之情”,有“国风之遗音,江左之异曲”(《唐李推官披沙集序》)。辛文房则诋为“气格卑下”(《唐才子传》)。与修睦、来鹏等有交谊,时有唱酬。作诗颇多,《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著录《披沙集》6卷。《全唐诗》存诗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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