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简介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三节、祭祖节等,在每年4月4日至6日之间,是祭祀、祭祖和扫墓的节日。清明节源自上古时代的祖先信仰与春祭礼俗,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自然节气点,也是传统节日。清明节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清明节据传始于古代帝王将相的“墓祭”之礼,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两千五百多年历史,清明节最早只是一种节气的名称,其变成纪念祖先的节日与寒食节有关。寒食节与清明节是两个不同的节日,到了唐朝,将祭拜扫墓的日子定为寒食节。宋元时,清明节逐渐由附属于寒食节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节的地位。明清时期大体承接前代旧制,清明节祭拜祖先、悼念已逝亲人的习俗仍然盛行。民国时期,清明节曾在1915年被规定为植树节,到1928年清明节作为植树节的历史就此终止。受汉族文化影响,中国少数民族也都有过清明节的习俗,虽然各地习俗不尽相同,但扫墓祭祖、踏青郊游是清明节的基本主题,此外还有荡秋千、蹴鞠、放筝、植树、拔河等众多户外游乐活动,以及吃子推燕、醴酪、青团等食俗。除了中国,世界上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也过清明节,如越南、韩国、来西亚、新加坡等。

200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申报的清明节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了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2008年,清明节被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放假一天,加上周末调休,则放3天假。

王安石·清明节古诗(共3首)

王安石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谥号“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