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壶(拼音:yù hú),汉语词汇,原指玉制的壶形器物或佩饰,后衍生多重文化意象,常象征高洁品格与纯净境界。其本义为玉制容器或礼仪赏赐之物,东汉“壶中仙境”典故赋予其神话色彩。
玉壶在诗文中可指代酒器、计时铜漏及明月,如辛弃疾“玉壶光转”即以玉壶指代月轮。唐宋文人将其升华为品格象征,王昌龄“一片冰心在玉壶”以冰玉相映喻指情操高洁。
该文化意象雏形见于《后汉书》,六朝诗文初步发展,唐代确立道德象征核心地位。李白、李商隐等诗人将其融入不同语境,宋金文人延续使用,明清诗词创作仍保持稳定的阐释空间。
强至,字几圣,钱塘(今杭州)人。乾兴元年(1022年)生。庆历五年(1045年),乡试第一,庆历六年(1046年)进士,皇佑二年(1050年)-皇祐三年(1051年)充泗州司理参军,至和二年(1055年)任浦江令、东阳、元城令。治平四年(1067年),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后在韩幕府六年。熙宁五年(1072年),召判户部勾院、群牧判官。熙宁九年(1076年),迁祠部郎中、三司户部判官。以疾卒于官,年五十五。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编《祠部集》四十卷,曾巩为之序,已佚。清代强汝询《求益斋文集》卷八《祠部公家传》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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