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简介

草木,汉语词语,拼音为cǎo mù,原指草本与木本植物总称,最早见于《易传·坤文言》“天地变化,草木蕃”。

其内涵包含三重释义:一指自然植物总称,如《史记》“时播百谷草木”及杜甫中“城春草木深”;二指荒野,见于《韩非子》“槁死於草木”等描述;三作自谦词喻身份卑微,如陈子昂《谏刑书》自称“草木微品”,苏轼《笏记》沿用此喻。

该词自先秦典籍广泛使用,汉代《史记》延续其植物本义,唐代诗文将草木与自然时序关联,杜甫、韩愈等作品强化其意象。宋明时期语义扩展至人文领域,形成稳定的修辞体系,如苏轼以“艸木之心”自谦。

朱长文·草木的诗句(共2句)

朱长文(1039—1098)北宋书学理论家。字伯原,号乐圃、潜溪隐夫,苏州吴人(今属江苏)。未冠,嘉祐四年(1059)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以父忧去职,举进士,以病足不肯试,筑室乐圃坊,著书阅古,吴人化其贤,士大夫过者,以不到乐圃,遂名动京师。元祐中(1089)起教授于乡,召为太学博士。还秘书省正字,卒。家居20年,筑藏书楼为“乐圃坊”,藏书2万余卷,当时有名人士大夫以不到“乐圃坊”为耻,其藏书多有珍本秘籍,“乐圃坊”藏书闻名于京师。元祐中(1086~1094)起为本州教授,召为太学博士,迁秘书省正字、秘阁校理等职。所辑周穆王以来金石遗文、名人笔记,作《墨池》、《阅古》2篇,为较早搜罗金石学遗文之名篇。著有《吴郡图经续集》、《琴台记》、《乐圃余稿》、《乐圃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