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简介

草木,汉语词语,拼音为cǎo mù,原指草本与木本植物总称,最早见于《易传·坤文言》“天地变化,草木蕃”。

其内涵包含三重释义:一指自然植物总称,如《史记》“时播百谷草木”及杜甫中“城春草木深”;二指荒野,见于《韩非子》“槁死於草木”等描述;三作自谦词喻身份卑微,如陈子昂《谏刑书》自称“草木微品”,苏轼《笏记》沿用此喻。

该词自先秦典籍广泛使用,汉代《史记》延续其植物本义,唐代诗文将草木与自然时序关联,杜甫、韩愈等作品强化其意象。宋明时期语义扩展至人文领域,形成稳定的修辞体系,如苏轼以“艸木之心”自谦。

王世贞·草木的诗句(共1句)

王世贞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世贞(1526年128日-1590年12月23日),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yǎn)州人,南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江苏太仓)人,明代文学家、史学家。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先后任职大理寺左寺、刑部员外郎和郎中、山东按察副使青州兵备使、浙江左参政、山西按察使,万历时期历任湖广按察使、广西右布政使,郧阳巡抚,后因恶张居正被罢归故里,张居正死后,王世贞起复为应天府尹、南京兵部侍郎,累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卒赠太子少保。
王世贞与李攀龙、徐中行、梁有誉、宗臣、谢榛、吴国伦合称“后七子”。李攀龙故后,王世贞独领文坛二十年,著有《弇州山人四部稿》、《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艺苑卮言》、《觚不觚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