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简介

草木,汉语词语,拼音为cǎo mù,原指草本与木本植物总称,最早见于《易传·坤文言》“天地变化,草木蕃”。

其内涵包含三重释义:一指自然植物总称,如《史记》“时播百谷草木”及杜甫中“城春草木深”;二指荒野,见于《韩非子》“槁死於草木”等描述;三作自谦词喻身份卑微,如陈子昂《谏刑书》自称“草木微品”,苏轼《笏记》沿用此喻。

该词自先秦典籍广泛使用,汉代《史记》延续其植物本义,唐代诗文将草木与自然时序关联,杜甫、韩愈等作品强化其意象。宋明时期语义扩展至人文领域,形成稳定的修辞体系,如苏轼以“艸木之心”自谦。

揭傒斯·草木的诗句(共1句)

揭傒斯的诗词曲代表作

揭傒(xī)斯(1274年610日—1344年8月19日),元朝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史学家。字曼硕,号贞文,龙兴富州(今江西丰城杜市镇大屋场)江右人。家贫力学,大德年间出游湘汉。延佑初年由布衣荐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前后三入翰林,官奎章阁授经郎、迁翰林待制,拜集贤学士,翰林侍讲学士阶中奉大夫,封豫章郡公,修辽、金、宋三史,为总裁官。《辽史》成,得寒疾卒于史馆,谥文安,著有《文安集》,为文简洁严整,为诗清婉丽密。善楷书、行、草,朝廷典册,多出其手。与虞集、杨载、范梈同为“元诗四大家”之一,又与虞集、贯、黄溍并称“儒林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