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简介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从开创(首创时间有汉朝、隋朝、唐朝多种说法,主流观点是隋开创,唐继承并完善)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通常分为地方上的乡试、中央的省试与殿试。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中央省试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

唐朝科举考试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法律)、明字、明算(数学)等多种科目,考试内容有时务策、帖经、杂文等。宋朝科举考试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有帖经、墨义和赋,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明清科举改为考八股文。

科举制被认为是封建时代所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在宋代以后,科举的消极性也愈发凸显,当官做老爷的思想,读死书,脱离实际。与中国交流密切的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也深受科举制影响。

方孝孺·科举考试的古诗(共1首)

方孝孺的诗词曲代表作
方孝孺(1357-1402年),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上方村人,明代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思想家,字希直,一字希古,号逊志,曾以“逊志”名其书斋,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故称“缑城先生”;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正学”,亦称“正学先生”,福王时追谥“文正”。后因拒绝为发动“靖难之役”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 方孝孺刚直不阿、孤忠赴难、不屈而死,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诛十族”的人。鲁迅先生曾在《为了忘却的纪念》里以他为典故来形容柔石,认为方孝孺是一个比较迂(即耿直单纯,非贬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