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简介

礼乐是中国古代以礼仪制度与音乐舞蹈相结合的社会规范体系,属中华文明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礼记·乐记》等典籍系统阐述。其核心包含“礼”与“乐”两方面:“礼”通过等级制度维护统治秩序,“乐”以艺术形式调和阶层关系并主要服务于贵族阶层,两者共同构成古代政治治理的重要工具。

礼乐制度萌芽于夏商时期,西周周公旦制礼作乐形成完整体系。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经历制度调整,隋唐完成最终定型,直至清末随传统社会解体而退出官方体系。孔子孟子及儒家学派继承发展周代礼乐思想,将其纳入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学系统,奠定中国"礼乐之邦"(亦称"礼仪之邦")的文化根基。

清华大学彭林指出礼乐通过情感教化培养道德,强调“德为礼魂”“敬为礼核”的文化特质。礼乐文化涵盖国家典制、人际交往规范及人与自然相处之道,西汉后《仪礼》《周礼》《礼记》成为官方制礼基础,影响遍及东亚儒家文化圈。

袁宏道·礼乐的诗句(共1句)

袁宏道的诗词曲代表作

袁宏道(1568年12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必盛唐”的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