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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物诗简介

咏物诗托物言志歌,通过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往往是作者的自况,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作者在描摹事物中寄托了一定的感情。在诗中作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愿望,或包涵生活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

王绩·咏物诗(共1首)

  • 1.《石竹咏唐朝·王绩 萋萋结绿枝,晔晔垂朱英。常恐零露降,不得全其生。叹息聊自思,此生岂我情。昔我未生时,谁者令我萌。弃置勿重陈,委化何足惊。
王绩的诗词曲代表作

王绩(约589—644),字无功,号东皋子,古绛州龙门县(西万荣县通化镇,通化镇1972年由河津县划入万荣县)人,唐代诗人。隋末举孝廉,除秘书正字。不乐在朝,辞疾,复授扬州六合丞。时天下大乱,弃官还故乡。唐武德中,诏以前朝官待诏门下省。贞观初,以疾罢归河渚间,躬耕东皋(今宿州五景区),自号“东皋子”。性简傲,嗜酒,能饮五斗,自作《五斗先生传》,撰《经》、《酒谱》,注有《老》、《庄》。其诗近而不浅,质而不俗,真率疏放,有旷怀高致,直追魏晋高。律体滥觞于六朝,而成型于隋唐之际,无功实为先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