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物诗简介

咏物诗托物言志歌,通过事物的咏叹体现人文思想。咏物诗中所咏之“物”往往是作者的自况,与诗人的自我形象完全融合在一起,作者在描摹事物中寄托了一定的感情。在诗中作者或流露出自己的人生态度,或寄寓美好的愿望,或包涵生活哲理,或表现作者的生活情趣。

陈与义·咏物诗(共1首)

  • 1.《春寒宋朝·陈与义二月巴陵日日风,春寒未了怯园公。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蒙蒙细雨中。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陕西西安),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