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简介

白露,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15个节气,秋季第3个节气,干支历申的结束与酉月的起始。斗指庚;太阳达黄经165度;于公历9月7-9日交节。“白露”是反映自然界寒气增长的重要节气。由于冷空气转守为攻,白昼有阳光尚热,但傍晚后气温便很快下降,昼温差逐渐拉大。

时至白露,夏季逐渐为冬季所代替,冷空气转守为攻,加上太阳直射点南移,北半球日照时间变短,光照强度减弱,地面辐射散热快,所以温度下降速度也逐渐加快。白露基本结束了暑天的闷热,天气渐渐转凉,寒生露凝。古人以四时配五行,秋属金,金色白,以白形容秋露,故名“白露”。

按近代学者张宝堃提出的“候平均气温”标准,候平均温度在10-22℃期间为春季或秋季,按此标准,从白露节气开始,各地陆续开始进入到秋天。民谚:‘白露身弗露。’言至是天气乃肃,可以授衣耳。”意在提醒人们此时白天尚热,但早晚天气已有凉意,如果打赤膊就容易着凉。此外,这个时节还需预防秋燥。白露期间的各地民俗,主要有祭祀大禹、酿五谷、喝白露等。

曾巩·关于白露的古诗(共1首)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