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简介

名利,汉语词语,拼音为míng lì,指代名位与利禄、名声与利益的结合体,常用于描述个体对社会地位与物质财富的双重追求。

该词包含社会评价体系中的声誉积累与资源获取两层内涵,既体现个人价值实现的社会认同维度,也映射物质利益分配的现实逻辑。其语义在典籍应用中呈现双重性,如《尹文子·大道上》强调"名利治小人"的伦理判断,《后汉书》则以"进趣名利"展现人性普遍倾向。

作为传统汉语词汇,"名利"的表述始于先秦典籍,经汉唐文献传承至明清。韩愈《复志赋》称长安为"名利之都府",骆宾王帝京篇》喻其"若浮",历代文人通过不同维度延续该词对社会现实的观察视角。现代语境下,该词仍广泛用于探讨个人追求与社会价值观的互动关系。

权德舆·名利的诗句(共2句)

权德舆的诗词曲代表作
权德舆,字载之,行三。天水略阳(今甘肃秦安)人,家于润州丹阳(今江苏丹阳)。名士权皋子。未冠,即以文章称,杜佑、裴胄交辟之。德宗闻其材,召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兼制诰,进中书舍人,历礼部侍郎,三知贡举。宪宗元和初,历兵部、吏部侍郎,坐郎吏误用官阙,改太子宾客。俄复前官,迁太常卿,拜礼部尚书,同平章事。会李吉甫再秉政,帝又自用李绛,议论持异,德舆从容不敢有所轻重,坐是罢,以检校吏部尚书留守东都。复拜太常卿,徙刑部尚书,出为南西道节度使。二年,以病乞还,卒于道,年六十。赠左仆射,谥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