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简介

名利,汉语词语,拼音为míng lì,指代名位与利禄、名声与利益的结合体,常用于描述个体对社会地位与物质财富的双重追求。

该词包含社会评价体系中的声誉积累与资源获取两层内涵,既体现个人价值实现的社会认同维度,也映射物质利益分配的现实逻辑。其语义在典籍应用中呈现双重性,如《尹文子·大道上》强调"名利治小人"的伦理判断,《后汉书》则以"进趣名利"展现人性普遍倾向。

作为传统汉语词汇,"名利"的表述始于先秦典籍,经汉唐文献传承至明清。韩愈《复志赋》称长安为"名利之都府",骆宾王帝京篇》喻其"若浮",历代文人通过不同维度延续该词对社会现实的观察视角。现代语境下,该词仍广泛用于探讨个人追求与社会价值观的互动关系。

李群玉·名利的诗句(共3句)

李群玉的诗词曲代表作

李群玉(808~862),字文,唐代澧州人。澧县仙眠洲有古迹“水竹居”,旧志记为“李群玉读书处”。李群玉极有才,他“居住沅湘,崇师屈宋”,诗写得十分好。《湖南通志·李群玉传》称其诗“诗笔妍丽,才力遒健”。关于他的生平,据《全唐诗·李群玉小传》载,早年杜牧游澧时,劝他参加科举考试,并作诗《送李群玉赴举》,.但他“一上而止”。后来,宰相裴休视察湖南,郑重邀请李群玉再作诗词。他“徒步负琴,远至辇下”,进京向皇帝奉献自己的诗歌“三百篇”。唐宣宗“遍览”其诗,称赞“所进诗歌,异常高雅”,并赐以“锦彩器物”,“授弘文馆校书郎”。三年后辞官回归故里,死后追赐进士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