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简介

名利,汉语词语,拼音为míng lì,指代名位与利禄、名声与利益的结合体,常用于描述个体对社会地位与物质财富的双重追求。

该词包含社会评价体系中的声誉积累与资源获取两层内涵,既体现个人价值实现的社会认同维度,也映射物质利益分配的现实逻辑。其语义在典籍应用中呈现双重性,如《尹文子·大道上》强调"名利治小人"的伦理判断,《后汉书》则以"进趣名利"展现人性普遍倾向。

作为传统汉语词汇,"名利"的表述始于先秦典籍,经汉唐文献传承至明清。韩愈《复志赋》称长安为"名利之都府",骆宾王帝京篇》喻其"若浮",历代文人通过不同维度延续该词对社会现实的观察视角。现代语境下,该词仍广泛用于探讨个人追求与社会价值观的互动关系。

白居易·名利的诗句(共10句)

白居易的诗词曲代表作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