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简介

名利,汉语词语,拼音为míng lì,指代名位与利禄、名声与利益的结合体,常用于描述个体对社会地位与物质财富的双重追求。

该词包含社会评价体系中的声誉积累与资源获取两层内涵,既体现个人价值实现的社会认同维度,也映射物质利益分配的现实逻辑。其语义在典籍应用中呈现双重性,如《尹文子·大道上》强调"名利治小人"的伦理判断,《后汉书》则以"进趣名利"展现人性普遍倾向。

作为传统汉语词汇,"名利"的表述始于先秦典籍,经汉唐文献传承至明清。韩愈《复志赋》称长安为"名利之都府",骆宾王帝京篇》喻其"若浮",历代文人通过不同维度延续该词对社会现实的观察视角。现代语境下,该词仍广泛用于探讨个人追求与社会价值观的互动关系。

刘禹锡·名利的诗句(共1句)

刘禹锡的诗词曲代表作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汉族,中国唐朝洛阳(今河南洛阳)人。自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又自言系出中(今河北定州),其先中山靖王刘胜,晚年自号庐山人。近人卞孝萱则提出刘禹锡是匈奴族后裔,出生于嘉兴的新说,据邓声斌先生考证其父刘绪遭遇安史之乱,举族东迁定居彭城。刘禹锡为贞元九年(793)进士。初在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府中任记室,为杜佑所器重。后从杜佑入朝,为监察御史。贞元末,与柳宗元,陈谏、韩晔等结交于王叔文,形成了一个以王叔文为首的政治集团。后任朗州司、连州刺史、夔州刺史、和州刺史、主客郎中、礼部郎中、苏州刺史等职,刘禹锡的最后一任是太子宾客,故后世题他的文集为《刘宾客集》。白居易赞其“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故刘禹锡又誉为中唐“诗豪”之称,是中唐杰出的政治家、哲学家、诗人和散文家。
刘禹锡与白居易并称“刘白”。与宗元并称“刘柳”。彭城刘梦得,诗豪者也。其锋森然,少敢当者。又言其诗在处应有神物护持,其为名流推重如此。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卒年七十二,赠户部尚书。诗集十八卷,今编为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