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简介

回避,汉语词语,拼音huí bì,指因利害关系为避免偏私而采取的避让措施,包含法律、科举、行政等多领域制度。该词既作动词也作名词,英文译作“avoid”,法律层面要求司法人员退出与己相关的案件侦审活动。

其制度内涵涵盖三方面:汉代始创官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清代科举规定考官亲属不得应试;现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确立审判人员自行回避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双轨模式;公务员法规定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的公务须回避。监察法新增监察人员离职后从业限制条款。

该制度渊源可溯至西周“礼让”传统,汉代《三互法》首立官员回避律令,唐宋细化地方官原籍任职禁令,元代《刑法志》确立法官回避责任条款。明清形成覆盖本籍五百里地域回避标准,并拓展至盐政、海关等职务领域。

卢仝·回避的诗句(共1句)

卢仝的诗词曲代表作

卢仝(约795-835)唐代诗人,汉族,初唐四杰卢照邻嫡系子孙。出生地河南济源市武镇思礼村,祖籍范阳,河北省涿州市。早年隐少室山,后迁居洛阳。自号玉川子,破屋数间,图书满架,终日苦哦,邻僧赠米;刻苦读书,博览经史,工精文,不愿仕进,被尊称为“仙”。性格“高古介僻,所见不凡近”,狷介类孟郊;雄豪之气近韩愈。韩孟诗派重要人物。835年十一,死于甘露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