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简介

回避,汉语词语,拼音huí bì,指因利害关系为避免偏私而采取的避让措施,包含法律、科举、行政等多领域制度。该词既作动词也作名词,英文译作“avoid”,法律层面要求司法人员退出与己相关的案件侦审活动。

其制度内涵涵盖三方面:汉代始创官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清代科举规定考官亲属不得应试;现代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确立审判人员自行回避与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双轨模式;公务员法规定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的公务须回避。监察法新增监察人员离职后从业限制条款。

该制度渊源可溯至西周“礼让”传统,汉代《三互法》首立官员回避律令,唐宋细化地方官原籍任职禁令,元代《刑法志》确立法官回避责任条款。明清形成覆盖本籍五百里地域回避标准,并拓展至盐政、海关等职务领域。

白玉蟾·回避的诗句(共1句)

白玉蟾(1194-?),南宋时人,内丹理论家。
南宗的实际创立者,创始金丹派南宗,金丹派南五祖之一。
生卒年待考,原名葛长庚,本姓葛,名长庚。字如晦,号琼琯,自称神霄散史,海南道人,琼老人,武夷散人。定居福建闽清。
祖籍福建闽清,生于海南琼州。幼聪慧,谙九经,能赋,长于书,12岁时举童子科,作《织机》诗;才华横溢,著作甚丰。
自幼从陈楠学丹法,嘉定五年(1212)八秋,再遇陈楠于罗浮山,得授金丹火候诀并五大法。
他曾游罗浮、武夷、天台、庐山,阁皂等地,寻师访友,学道修炼,经历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艰辛岁月。他在游途中,先后收留元长、彭耜、陈守默、詹继瑞为徒。据称‘四方学者,来如牛毛‘,影响日益扩大,自此打破自张伯端至陈楠以来南宗的单传历史。旋即复归武夷止止庵传道授法,正式创立金丹派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