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简介

鬼神,汉语词语,拼音为guǐ shén,由“鬼”(人死后灵魂的形态)与“神”(具备超自然能力的存在)组合而成,指代神秘、超自然的力量或存在。传统观念中,鬼法力较小且惧阳气,神具非凡能力,二者无法被感官直接感知,但可通过祭祀沟通。

鬼神内涵包含阴阳魂魄理论,魂为阳主精神,魄为阴主形体,死后形气分离为鬼(归土之形)与神(上升之气)。其概念常与祖先信仰结合,能否享受祭祀是区分人死后为鬼或神的重要标志。鬼神观念衍生出傩戏驱鬼、中元节祭祖等民俗活动。

鬼神观念起源于中国古代自然崇拜与祖先信仰,甲骨文已有“鬼”字记载,《礼记》《左传》等典籍将其融入哲学与礼制体系。魏晋至唐宋时期,佛教盂兰盆会、道教中元节与儒家祭祀传统融合,形成文化复合形态。

曾巩·鬼神的诗句(共1句)

曾巩的诗词曲代表作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北宋政治家、散文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