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简介

儿女是汉语名词,拼音为ér nǚ,原指儿子与女儿的合称,最早见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中“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便渐督正之”的记载。

该词核心含义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生物学层面的子女,如《后汉书》“儿女常自操井臼”及杜甫中“儿女忽成行”等用法;二指青年男女,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儿女共沾巾”即代指离别的年轻人。部分语境中也可泛称普通男女或特指女性,如白行简《三梦记》中的“儿女杂坐”。近现代文学如老舍《馆》、毛泽东“中华儿女多奇志”等仍沿用其基本语义。

该词汉代已用于指代子女,唐代扩展至青年男女群体。自北齐文献记载后,历经各代文学作品的语义延伸,最终形成兼具直系亲属称谓与群体指代功能的双义结构,成为汉语中延续性较强的多义词汇。

林鸿·儿女的诗句(共1句)

林鸿,明洪武十六年(1383)前后在世。字子羽,福建福清县城宏(横)街人。
洪武初年,以《龙池春晓》和《孤雁》两诗得到明太祖赏识,荐授将乐训导,洪武七年(1374年)拜礼部精膳司员外郎。年未四十自免归。善作诗,诗法盛唐,为“闽中十才子”之首。诗法盛唐,书临晋帖,殆逼真矣,惜惟得其貌。《福清县志·人物志》记载:“……先朝遗老如吴海、陈亮辈皆极推许。而一时才士如郑孟宣、高廷礼、周又铉、黄铉之、林伯璟、林汉孟之流,皆从之游。其后王皆、王中美、王孟扬、陈仲完、郑公启、张友谦、赵景哲诸名人,以诗名于时,又私淑于鸿者也……”。《四库全书提要》中说:“况高棅尚不免庸音,鸿则时绕清韵。”欧应昌《瑞岩山志》曾收录林鸿《游瑞岩》一诗。
林鸿著作有《林鸿诗》1卷、《鸣盛词》1卷、《鸣盛集》4卷。明代曾刊印《闽中十子诗抄》一书,收录有林鸿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