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简介

儿女是汉语名词,拼音为ér nǚ,原指儿子与女儿的合称,最早见于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中“吾家儿女,虽在孩稚,便渐督正之”的记载。

该词核心含义包含两方面:一是指生物学层面的子女,如《后汉书》“儿女常自操井臼”及杜甫中“儿女忽成行”等用法;二指青年男女,如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儿女共沾巾”即代指离别的年轻人。部分语境中也可泛称普通男女或特指女性,如白行简《三梦记》中的“儿女杂坐”。近现代文学如老舍《馆》、毛泽东“中华儿女多奇志”等仍沿用其基本语义。

该词汉代已用于指代子女,唐代扩展至青年男女群体。自北齐文献记载后,历经各代文学作品的语义延伸,最终形成兼具直系亲属称谓与群体指代功能的双义结构,成为汉语中延续性较强的多义词汇。

陈造·儿女的诗句(共2句)

陈造的诗词曲代表作

陈造(1133年~1203年)字唐卿,江苏高邮人(今属江苏金湖闵桥镇)。人称“淮南夫子”,生于宋高宗绍兴三年,年二十始知锐意,为儒废寝与食,直院崔大雅奇其才,年四十三登进士(孝宗淳熙二年,即1175年中进士),官迪功郎,以词赋闻名艺苑;继而任繁昌县(今安徽繁昌)令;三年满转升平江(今苏州),撰《芹宫讲古》,阐明经义。范成大见其诗文谓“使遇欧、苏,盛名当不在少游下。”尤袤、罗点得其骚词、杂著,爱之手不释卷。郑兴裔荐其“问学闳深,艺文优赡”。
绍熙二年(1191年),陈造转奉议郎,知明州定海县,“减斥卤之课,蠲失额之粮,治行称最”;庆元二年(1196年),通判房州权知州事;房州秩满,为浙西路安抚司参议,改淮南西路安抚司参议,皆有治绩。自以转辗州县幕僚,无补于世,置江湖乃宜,遂自号江湖长翁。宁宗嘉泰三年卒,年七十一。